十六大品施设分别的注释有清净眷属的:指眷属完全清净、已断尽烦恼者的。有法蕴之身的:指拥有戒、定、慧、解脱、解脱知见这些称为法蕴之身的,在教法中;如此关联。他的:指那位被纳入“眷属”这一集合的,他的。先前的引导:指先前的引导。“已显明义的解释”中的“那个”一词:对于通过“由世尊”等词语以同位关系所表述的意义,世尊以哪项律的制定而成为已显明、已增上、已善知的,为了连同请求的意义来显示那项律的制定,他说:“那位……(中略)……制定了律的制定。”其中,律的制定:即作为律的制定。在解释了“知者、见者”这些词的含义后
-
施设分别的注释有清净眷属的:指眷属完全清净、已断尽烦恼者的。有法蕴之身的:指拥有戒、定、慧、解脱、解脱知见这些称为法蕴之身的,在教法中;如此关联。他的:指那位被纳入“眷属”这一集合的,他的。先前的引导:指先前的引导。“已显明义的解释”中的“那个”一词:对于通过“由世尊”等词语以同位关系所表述的意义,世尊以哪项律的制定而成为已显明、已增上、已善知的,为了连同请求的意义来显示那项律的制定,他说:“那位……(中略)……制定了律的制定。”其中,律的制定:即作为律的制定。在解释了“知者、见者”这些词的含义后,由于与十六大品100%
-
在关于起源的讨论中,因为其悲心清凉的性质如同月亮,所以说 “佛月”;因为其断除烦恼黑暗,所以说 “佛日”。他教导了三藏,意思是,因为他们教导,所以放光者也教导了三藏。为了说明那些是什么,他说:**“经”**等等。大功德,意思是大利益。正法如此被延续,如果律还存续,意思是,如果律教无有间断地存续、流转,那么,在此情况下,行道证悟正法就被延续、流转。为了说明律教如何存续,他说:**“从两方面……”**等等。应当理解为:与《附随》结合而存续。就是那个《附随》的,意思是在那个《附随》本身之中。已决定的行为的意思是Samuṭṭhānasīsavaṇṇanā100%
-
《答问分注释》Veraṃ maṇatīti 意思是:他消除、灭除贪等怨恨。Etāyāti 意思是:通过那个[远离]。Niyyānanti 意思是:[道]。Kāyapāgabbiyanti 意思是:由于身体上的放肆而生起的身恶行。应忆念的:即应当被忆念的、值得回忆的,即使过了很长时间也不应被遗忘。“慈”(慈):通过它而柔和、润泽,即友爱的状态。拥有此慈的,即慈的身业,然而,因为那是由与慈俱行的心所生起的,所以说**“以慈心而作的身业”**。公开地:即明显地。而此处的“明显状态”,是指那身业是为了谁而作,就在中间省略98%
-
单一品注释根本清净时的期间罪:指犯了期间罪后,通过根本拔除而住立者所犯的罪。价值清净时的期间罪:指犯了许多罪后,以其中隐瞒最久的那条罪为准,取其等值合并,处于该状态时所犯的罪。这是《结文》中所说的。带有(再犯的)热忱之心:指带着“我还要再犯”这样的热忱之心。这是就比丘尼的八事而说的。因此他说:“在第八件事上,对比丘尼来说,就是波罗夷了。”因为说了**“对如法的承诺不真实”**,所以对不如法的承诺进行违背,不构成恶作。当有人说:“你们还俗吧”,如果以单纯的心答应说“好的”,之后却没有还俗,那么无犯。一切处都增一法集100%
-
“尊者,我邀请僧团”等,名为自恣语,在**《结文句》**中有所阐述。《义理论之注释》在第一巴拉基嘎的注释中已经说过,这是指关于“为了僧团的良好状态”等词句的意义解释而说的。通过十次组合,说了一百个词,其含义应如此理解:在“单根法门”中,通过十次组合,连同在“连锁法门”中所说的词,一共说了一百个词。否则,仅在单根法门中,是无法得到一百个词的。将单根法门中的前词与后词合在一起,在每一轮中各说了九个词;因此,通过十次组合,只能得到九十个词。所以,那九十个词,在连锁法门中,以轮转相连的方式组合时,能得到十个词;因布萨等问答释论100%
-
在七座城市中制定的学处之解释二百五十的意思是三百条和五十条学处。人体是指人的身体。额外的是指超过十日为限的额外袈裟。黑色的是指被称为“纯黑色”的黑色。真实的是指宣称有超凡成就。辗转食是指辗转进食。对比丘尼的辱骂是指“若比丘尼辱骂或诽谤比丘”(波逸提 1029)中所说的学处。内衣是指接受非亲戚比丘尼的袈裟。金钱是指金钱交易。线是指“自己乞求线后,让织工……”(波罗夷 637)中所说的学处。挑拨是指挑拨、抱怨的波逸提。波逸提团食是指由比丘尼安排的。给了袈裟后是指“和合僧团给了袈裟后”(波逸提 485)中所说的第一偈颂集100%
-
因为申诉诤事时,他申诉的是已达成止息的[诤事],因此说:**“申诉争论诤事时,他申诉几种止息?”**等。正是通过圣典之外的决断,意思是:没有律的特征,仅仅凭借说法本身。通过那个决断,这是针对圣典之外的决断而说的。从犍度和附随,通过经,意思是:从犍度和附随引用的经。他们使之理解,意思是:他们使之明了。依靠已作之事而生起应作之事,即依靠先前所作之驱摈等事而生起应作之事。什么样的呢?如三次劝告等。因为那个:即那个争论的诤事。为了显示关于诸诤事,以何种诤事而平息,故如此说:这是为了显示当(诸诤事)以诸诤事平息时,Adhikaraṇabhedavaṇṇanā100%
-
“Mantaggahaṇa”的意思是互相连贯。“Anu anu sandhānaṃ anusandhita”的意思是,anusandhita一词是状态衍生词(bhāvasādhana),因此说“ ‘anusandhita’的意思是对话的连贯性”。第二偈颂共聚释100%
-
依止站立、安坐等义务:即“应当这样站立,应当这样安坐”等此类。为了生起想:即为了令被举罪者与举罪者生起想。令讲述质问义务后:即问“你知道质问义务吗?”之后,令其据此讲述。以青等色与非色:即通过青等色,以及通过健康、利益等非色。两场战斗的解说100%
-
然而,在前生缘中,这(缘法)在已列示的诸法中,连一种法也得不到:这取水等的行为,在其自身作为前生缘的状态中,由于作为前行而被列示的清洗等诸法中,连一种法也得不到,因为属于其自身前生的、被前行所包含的法是不存在的。在色等诸法上:即在颜色、气味等纯粹八法聚的诸法上。前面的两种:在此章节中,首先所说的中间出罪和共住出罪,而非离开时等两种出罪。迦提那分裂解说100%
-
420-421。Omaddakārako的意思是:压制、征服之后而作(者)。Upatthambho na dātabbo的意思是:不应为破坏和合而给予支持。Diṭṭhāvikammampi katvā的意思是:表明了“这不可接受”这样的邪见之后。惯用语品注释由身表造作而应犯的,是身表罪。由语表造作而应犯的,是语表罪。于九种情况:即在接纳等九种情况中。于两种情况:即在白二羯磨与白四羯磨中。因此:因为按照大注释中所说的方法,二部分别未被收录,因此。在《库伦达》中所说的,应当被采纳,这是关联。见行品注释根据“四持律第一五组注释100%
-
前面已经说过的,即除了共宿等制戒之外的部分。其他的,即故意的。做了恐吓等之后,意思是做了恐吓等而犯戒之后。起源解说100%
-
关于身等犯戒,违犯,罪的解释在律中,在律中,尊重律者。虽然这出现在两首偈颂中,但由于是被其他人混合后所说,应理解为有差别。关于导向说示等的解释两种共住阶段:此处阶段是指状态。由于支分欠缺或条件不足,也应被理解为缺失,因此说**‘而且在这里’**等。这个道理是指通过‘而且在这里’等所阐述的道理。砍伐林木者,波罗夷:这是针对不与取中,在林木论题里提到的,关于他人所属物而说的。在遗弃精液时:指在释放干涸精液时。已作恶作:指被称为恶作。就在第一条学处:指就在比丘尼教诫师品的第一条学处。乞求生谷后食用的比丘尼,在前过失伴随者的偈颂合集100%
-
关于不远离等问题的解释在《除汗偈》中,tahin的意思是:在那个人身上。“所谓非适宜之共享,即淫欲法等”,这在**《结颂注》**中已说。此问题已被善巧者们思考过,这是通过性别颠倒的方式说的,意思是:那个问题已被善巧者们思考过。十种,即十种不可礼拜者。十一种,即黄门等十一种。我不说在喉结以上,以此表明口中没有淫法。脐以下除外,以此表明在粪道和尿道中。关于进入属于其他村落范围的河对岸的比丘尼:在这里,河流被包含在比丘尼的村落中,而对岸则属于其他村落范围。在那里,对岸的村界以河流为界,其范围是第一次投石所及之处排汗偈100%
-
业,意志所驱动的行为及其果报法则品注释在羯磨品中,对于疯癫比丘的疯癫者认定,当向疯癫者请求后离去时,即使不在面前也可以授予;在那里,即使坐着也不违犯,因为没有固定规则。然而,为了显示不在面前所作没有过失,所以说 “不在面前所作是善作”。但是,通过使者进行具足戒无法在面前进行,因为羯磨语会有差异。覆钵等行为,即使在刚离开伸手可及范围时也可以进行。在 僧团面前等术语中,凡是应参与羯磨的比丘都已到来,应表态者的意欲已被带来,在场者没有反对,这是 僧团面前。僧团依据哪个法、哪个律、哪个师教而进行羯磨,这是 法面前五品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