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五十经篇一、劳作品一、过失经的解释二集的第一经中,为了便于击打的意思是:为了便于用棍子顺利地打下去。由 kañji(酸粥)生出来的东西叫做 kañjiya,也叫做 āranāla,就是酸浆;它又被称为 bilaṅga。把它倒进去的那个锅就是酸粥锅(kañjiyaukkhalikā),也就是 bilaṅgathālikā;而与那种锅相似的刑罚就叫做酸粥锅之刑。掀开头盖骨的意思是:在头盖骨上开一个大小正好能放进铁球的洞。磨头如贝这种刑罚的意思是:把头弄得像海贝一样光秃的刑罚。罗睺口这种刑罚的意思是: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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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过失经的解释二集的第一经中,为了便于击打的意思是:为了便于用棍子顺利地打下去。由 kañji(酸粥)生出来的东西叫做 kañjiya,也叫做 āranāla,就是酸浆;它又被称为 bilaṅga。把它倒进去的那个锅就是酸粥锅(kañjiyaukkhalikā),也就是 bilaṅgathālikā;而与那种锅相似的刑罚就叫做酸粥锅之刑。掀开头盖骨的意思是:在头盖骨上开一个大小正好能放进铁球的洞。磨头如贝这种刑罚的意思是:把头弄得像海贝一样光秃的刑罚。罗睺口这种刑罚的意思是:使人像太阳被罗睺吞入口中那样一、劳作品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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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第二品的第一经中,由于对尚未省察过的事情也不动摇,所以叫做省察力;这是审察之慧(upaparikkhanapaññā)的名称。以精进为首而修习七觉支的人,由此生起的力就是修习力。因为有精进的支持,善的修习才会强有力地、稳固地生起;这样生起的强有力的善修习,也被称为强有力的七觉支。就意义来说,它们就是以精进觉支为首的七觉支。这也是论中说过的——“这里,什么是修习力呢?凡是对善法的修行、修习、多作,这就叫做修习力。七觉支也都是修习力。”(《法集论》1361)从不可动摇的意义上,意思是从不被对立的诸法所动二、诤事品的解释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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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至二四、第三品的第一经、第二经和第三经的意义都已经很明白了。二五、第四经中,有待引导出来的,意思是:要从别处引导出来而加以阐明、加以说明。二七、第六经中,即使不遮掩起来去做,意思是:在造作杀生等恶业的时候,即使不遮掩起来去做。仍然是隐秘的,意思是:由于这是应当受到有智慧的人谴责的,所以理应遮掩起来,因此说它仍然是隐秘的。无间地狱等等特定的处所,以及投生在那里的众生,都被“地狱”这个词包含进去了,所以说**“地狱,指的是连同其处所在内的那些蕴”**。所谓畜生界,并没有单独的特定处所,所以说**“至于畜生三、愚人品的解释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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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品的第一经中:(不善的人们)在这里存在、在这里安立,所以叫做立足之处(bhūmi);不善的人们的立足之处(asappurisānaṃ bhūmi),合成一词就是不善的人的立足之处(asappurisabhūmi)。对于善的人的立足之处,道理也一样。不知道别人为自己做过的事,就是不知恩;这是一个不合规则的复合词(asamatthasamāsa),因为它仍然能把意思表达出来(gamaka),就像“不见太阳的(女子)”等词那样。所以义注说**“不知道别人为自己做过的事”**。对于不表明所受的恩,这里道理也一四、等心品的解释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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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五品的第一经里,带着掉举,是说对不如法的事物起如法想,对如法的事物起不如法想,对无罪的事起有罪想,对有罪的事起无罪想,以掉举为常态。因为那些对律不通晓、对染污与清净这两类法不善巧、做事留有牵挂、常常追悔的人,他们还没有生起的掉举会生起,已经生起的掉举会更加增长、广大。慢由于没有实质而空虚,像芦苇一样,所以这里说的芦苇就是慢——因此(义注)说**“虚骄自大,意思是像芦苇一样高高竖起”**。因此(义注)说**“生起了空洞的傲慢”**。慢之所以特别空洞,是因为它对胜过自己的人还转起‘我更胜’、‘我与他相等’五、众品的注释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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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在第二个五十经集的第一经里,用“利益”一词所说出来的是慈(mettā),不是悲;而用“怜悯”一词所说出来的才是悲(karuṇā),因为这个缘故,由于如来是和转轮王一起提到的,所以没有说“为了怜悯世间”。严格按本义来说,所谓怜悯世间,只属于正等正觉者。两种,指的是人间的成就和天界的成就这两种成就。那两种,再加上涅槃的成就,就是三种。54.在第二经里,在世间大多不曾惯常出现、不曾常有的人,就是难得一见的人。因为他们在世间只是偶尔才出现,是以前从未有过而现在出现的,所以是令人惊叹的人。55.在第三经里,说(六)一、《人品》注释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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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第二品第一经中,以满足一切欲望为根本的乐,是指以毫无欠缺地获得一切可受用、可使用的物品为因而生起的欲乐。以出家为根本的乐,是指以出家为因的独处的乐。六六、第二经中,诸欲,是指五种欲乐的对象(kāmaguṇa),或者也指一切属于三地的法。因为曾这样说过:“一切属于三地的法,因为都有值得贪爱这一层意思,所以都称为欲。”(《大义释》一)出离指的是出家,因为它是从家的束缚中出离的。或者说,出离就是涅槃——“出家、初禅、涅槃和毗婆舍那(vipassanā),以及一切善法,都被称为出离。”(《如是语义注》一〇九(七)二、乐品的解释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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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八—七九、第三品第一经中,果是在它那里被量度出来的,仿佛被其余诸缘投放进它里面,所以叫起因;(义注)正是把它当作成因,才说“有起因就是有成因”。第二经等里——“第二等”这个说法,指的是第二部经等。同样的道理——用这句话(义注)也表明:缘由等词同样只是成因的另一种说法。它产生果,所以是缘由;果靠它转起、靠它安立,所以是原因;它造作果,所以是造作之因;果依它而来,所以是缘;果在它那里变坏、坏灭,所以是因由——这样就应当知道,缘由等词也都是原因的另一种说法。八四、第七经中,作为缘的,指的是作为俱生缘等缘的(受(八)三、有起因品的注释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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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八、第四品的第一经里,果位的定说的是在四种圣果中都有的定。果位的慧也应当同样来理解。八九、第二经里,因为精进摄持相应的各法,所以叫策励。因为它不散乱,所以叫不散乱。九〇、第三经里,因为有倾向的意思,所以叫名。因为有变坏的意思,所以叫色。因为这里所要讲的是思惟所涉及的范围,所以只说了“四种非色蕴”。因此说“讲的就是对法的各个部分加以划分的智”。九一、第四经里,因为有了知的意思,所以叫明。因为有脱离的意思,所以叫解脱。九二、第五经里,所谓的有,因为永远存在,所以就是常;按常的方式生起的见就是有见。所谓的无有(九)四、法品解释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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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九、在第五品的第一经中,承担还不该由自己承担的职责,就是承担还没有轮到自己身上的职责。还不是长老的人,却去承担本该由长老们承担的职责,比如执扇、劝请说法等等——这里的意思应该这样来理解。不过在义注里(大品义注 159-160)之所以说**“扫地、点灯”**等等,是因为扫地等九种预备事项必须由受到委派的人来做,波罗提木叉也必须由受到委派的人来诵,这是为了说明不经委派就去做这一切,就叫作承担还不该由自己承担的职责。因为这件事是以“比丘们,我允许扫布萨堂”等等这样的方式在圣典(pāḷi)里传下来的。而在各部(十)五、愚人品的注释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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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九、在第三个五十经集的第一经中,要费力才能舍弃,所以说是难以舍弃的。在难以放弃等等词语上也是同样的道理。有人会问:这两种希求难以放弃的性质要怎么知道呢?于是先用**“对利得的希求”**等等话来说明对利得的希求难以放弃。两军对阵的,就是为了作战而双方聚集在一起。冲入,就是进到里面去。用**“由于对生命的希求难以舍弃”**等等话来说明对生命的希求难以放弃。一二〇、在第二经中,难得的,就是不容易得到。心里想的是“我是在放出一笔债”,意思是说他就像是在这样想一样。而这里是这样说的:“率先施予恩惠的人,就是先施(十一)一、难以舍弃的希求品的解释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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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一、有信的比丘,就是具备信的比丘。凡是祈愿与舍利弗、目犍连一样的比丘,舍利弗、目犍连是凭哪些德行被安立为第一的,他就应当为自己期望那些德行,因此说了**“舍利弗长老在智慧上是怎样的”**等话。祈愿超过这个范围的,就是错误地祈愿,意思是:祈愿超过舍利弗、目犍连所具有的智慧等德行的,就是错误地祈愿。因为弟子德行的界限,就以最上弟子的德行为顶点。那些弟子的德行当中,最高的就是最上弟子的德行;超过那个范围,就没有什么可以叫做弟子的德行了。正因为这样,才说**“由于所祈愿的是并不存在的事”**。这里其余的部分意(十二)二、希求品的注释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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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二、第三品第一经中,所施与的东西,就叫做布施;这是对所施之物(deyyadhamma)的名称。或者说,凭借它而施与,所以叫做布施;这是对施舍的思(pariccāgacetanā)的名称。这两种意思在这里都是要表达的,所以义注说“就所施之物而言称为布施”等等。其中,就所施之物而言,意思是就应当施与的东西而言。证得不死(amata,即涅槃)的行道:指能使人证得不死的正确行道。一四三至一五一、第二经以下各经都极容易理解。布施品解释结束。(十三)三、布施品解释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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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二、第四品第一经中,把自己与他人之间因得不到财物和法而产生的孔隙、缝隙、裂缝铺陈开来、遮盖起来、摄受起来,就是款待(santhāra)。因为世人的共处,由于得不到财物和法这两样,就有了孔隙。为了使它的那个孔隙不显露出来,就像给椅子铺上坐垫一样,用财物和法来铺陈、摄受,这就叫作款待。这里,用财物来摄受,就叫作财物的款待。做这件事的人,对父母、依僧而住的人(bhikkhugatika)、执事人(veyyāvaccakara)、国王和盗贼,即使不先取出上好的一份,也允许给。东西若是经手摸过才给的,国王和盗贼(十四)四、款待品的注释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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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四、第五品第一经中,像这样了知“在这之前是已经转起的预备作业(parikamma),在这之后是有分心(bhavaṅga),中间是等至”,这种连同预备作业一起辨明安止(appanā)界限的慧,就是善于入等至(samāpatti)。在出定上的善巧,就是善于出定。也就是预先就有限定出定时间的智——这里的意思应当这样来理解。一六五、第二经中,率直者的状态就是正直,意思是不歪斜、不迂曲、不弯曲。在《阿毗达摩》里(《法集论》1346)也这样说道——“这里面,什么是正直?凡是率直、不歪斜、不迂曲、不弯曲,这就叫做正(十五)五、等至品的解释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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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以后的《愤怒品》等各品里,以怀恨不放为特征的,意思是以发怒的方式,用“他骂了我、打了我”等等(《法句经》3、4)这样的念头把心缠缚住为特征。它把先前生起的愤怒拴住、绑住,把发怒的样子接连起来、串联起来。它好像用怀恨的对象把心绑住一样,所以后来的那种愤怒就是怨恨。做得很好的事情、给予的帮助,就是别人所做的好事;抹掉对方那种先行施恩的功德,就像用抹布把身上的水擦掉一样,把它擦去、毁掉,这就是它的特征,所以说以抹掉别人所做的好事为特征。正因为如此,它由于抹掉别人的功德,所以被称为抹杀他人的功德。甚至压到多闻愤怒略说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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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一至二〇〇。这些法有痛苦的增长,所以叫做让痛苦增多的。因为那些法使痛苦增长、一再让痛苦生起,它们确实有痛苦的增长,所以才这样说。让快乐增多的,这里也是同样的道理。二、不善略说品(akusalapeyyāla)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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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目的,是指特别的增长、特别的利益。由于这两者正是制定学处的原因,所以说**“针对两种原因”**。或者说,目的就是意义本身,这就等于说,两种目的就是两种原因。或者说,意义就是结果;由于行为的发生要依赖结果,结果对它就有支配作用,所以叫做目的,意思就是原因——这里的含义应当这样来理解。就像说到“无贪是法句”的时候,意思是无贪就是法的一个部分。同样,这里的学处也是指学的一个部分、学的一个方面,这里的意思应当这样来理解,所以说**“制定学处,就是设立了学的一个部分”**。僧团的美好,就是僧团的美好状态,也三、律的中略段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