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 蕴、处、界]三法归为类目,依[ 蕴、处、界]三法归为非类目;
通过与四[ 名蕴 同生等]方式相应、通过与四[ 名蕴 同生等]方式分工合作,以四句(话)来布局这大纲,故称为“法门大纲”。
还有这一切五蕴等的[内]大纲法的善三法等中,以及[外]大纲法中,通过三种即 仅通过蕴、处、界这些词来编纂、以及不通过(这三个词)编纂,应这样联系起来。
同样地,与四非色蕴相应, 以及分工合作[也应这样联系起来理解]。
这样安排是为了说明[ 蕴、处、界、名蕴 ]这些编纂、未编纂的[14种]法门[的含义],所以称为“法门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