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天的天中天,受天众与阿修罗(dānava)敬奉,这位清净自制者,在宣说了《双论》这部论书之后,而那部无论从义上还是从法上都甚为深奥的论书,紧接其后,就是大雄者、仙人中的第七位的第七部论书,它的名字叫作《发趣论》;这位名色的灭除者,宣说了这部由极其深奥的理路装点起来的教说。如今,由于解说它的次序已经到来,所以我就要来解说它,请你们以专注的心听这解说。《缘的总说》的注释正等正觉者在顺发趣中,依二十二种三法开示了名为“三法发趣”的一部,依一百种二法开示了名为“二法发趣”的一部。此后,取二十二种三法放入一百种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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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清净自制者,在宣说了《双论》这部论书之后,而那部无论从义上还是从法上都甚为深奥的论书,紧接其后,就是大雄者、仙人中的第七位的第七部论书,它的名字叫作《发趣论》;这位名色的灭除者,宣说了这部由极其深奥的理路装点起来的教说。如今,由于解说它的次序已经到来,所以我就要来解说它,请你们以专注的心听这解说。诸天的天中天,受天众与阿修罗(dānava)敬奉,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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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等正觉者在顺发趣中,依二十二种三法开示了名为“三法发趣”的一部,依一百种二法开示了名为“二法发趣”的一部。此后,取二十二种三法放入一百种二法中,显示了名为“二法三法发趣”的一部。此后,取一百种二法放入二十二种三法中,显示了名为“三法二法发趣”的一部。又把三法放入三法之中,显示了名为“三法三法发趣”的一部。又把二法放入二法之中,显示了名为“二法二法发趣”的一部。这样——殊胜的三法发趣与最上的二法发趣,二法三法,以及三法二法;三法三法,以及二法二法,在顺中有六种极为深奥的方式。在逆发趣中也是这样:依二十二种《缘的总说》的注释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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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缘解说的注释一、现在,为了把所有那些缘按照列举的顺序逐一解说并显示出来,所以说了所谓因缘:诸因对与因相应的****诸法、以及以那些为生起之源的****诸色,是以因缘****为缘等。其中,因缘是在二十四缘当中,按照列出的顺序最先应当分别解说的那一项的提词。应当知道,在其余的各缘当中也是按照这同一方式,先提出应当分别解说的词,然后作出解答。而这里的连接关系是这样的:在缘的列举中被列为因缘的那一项,从解说方面应当这样来理解——“诸因对与因相应的诸法、以及以那些为生起之源的诸色,是以因缘为缘”。按照这个方式缘的解说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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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缘顺的释义这样,在顺发趣等之中,依三法发趣等的方式,由二十四种遍发趣会合而成的《发趣大论》里,因为是依某些三法等来解说的,所以才说这是三法发趣、二法发趣……乃至……二二法发趣。暂且不论及那些三法等,而是先用这个称为“纲目安立”与“缘分别”的分,把那些用来区分三法等的诸缘本身,从总说和解说两方面显示出来;现在,那些因为依它们解说而被说为三法发趣、二法发趣……乃至……二二法发趣的,正是那些三法等。为了依这些缘把它们详加展开显示出来,就依每一个三法、二法,用七个大分来宣说。它们的名称是这些——缘分(paṭi问句分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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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生分的解释缘顺(1.)分别分现在,在施设分(paṇṇattivāra)中依善三法,以因缘等各缘,以(因缘项下的)四十九个问句为首,只给出纲要而列出了无数的问句。其中,由于善与不善等不会一同生起,像“由于因缘,以善法为缘而生起不善法”这样的问句就得不到解答。舍去那些,为了只解答能够得到解答的问句,就以“由于因缘,以善法为缘而生起善法”等等的方式,开始了缘生分的解说分(niddesavāra)。这里也许有人会问:如果以因缘等方式列出的这四十九个问句并不是全都能得到解答,那为什么要把它们都列出来呢?难道不是只善三法的解释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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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受三法里,三种受、色、涅槃这些法得不到,所以说了“缘于一蕴,有二蕴生起”等等。在结生的刹那,“乐受”这句,是就有因的结生而说的。由于苦受在结生时是得不到的,所以第二个问答里没有提到结生。第三个问答里的“在结生的刹那”,也是就有因的结生而说的。这里其余的部分,以及从这里往后的各缘,都完全按照圣典原文本身就能明白。在一切处都各说了三个问答。因此说了“因缘三……略……不离去缘三”。而在各缘的并合里,由于不存在有因的异熟苦受,所以在以因缘为根本的方式中说了“异熟缘二”。在与增上缘等并合的时候,异熟缘中也只有二。受三法的解释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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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在果报三法中,就缘果报法,果报法由因缘而生起这一句来说,因缘中所说的那十三种情形,为了把它们归总起来按数目显示出来,所以说了因缘有十三。在所缘缘有五等句中,也是同样的方法。这样,这里就有十三、五、九、七、三、二这六种数目的类别;依照它们,在诸缘互相会合的时候,计数应当按照前面所说的方法来理解。24-52.在逆分中也是这样:就缘果报法,果报法由非因缘而生起这一句来说,非因缘中所说的那十种情形,为了把它们归总起来按数目显示出来,所以说了非因缘有十。在非所缘缘有五等句中,也是同样的方法。这样,这里就有果报三法的解释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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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已执取三法(upādinnattika)的问分中说 依处对于已被执取而可成为执取对象的诸蕴,以前生缘为缘,这是就转起(pavatti,生命的持续进行)时而说的。但在结生的时候,依处就不是前生的了。关于 已被执取而可成为执取对象的段食,对已被执取而可成为执取对象的身,以食缘为缘这一句,这里所说的已被执取而可成为执取对象的段食,指的是业等起诸色内部所含的食素(ojā)。已被执取而可成为执取对象的身,意思是它以食缘的方式成为那同一个业等起色身的缘。它就像色命根那样,是以维持和支持的方式成为业所作色的缘,而不是已执取三法的解释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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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杂染三法(saṅkiliṭṭhasaṅkilesikattika)中,一切都应当只依照善三法中所说的方式来理解。在寻三法中,随业趣智的****遍作,是指天眼的遍作(parikamma),也就是为了生起那种随业趣智(yathākammūpagañāṇa)而作的遍作。不过,这里所说的是针对已生起之后运用的时候所作的遍作而说的。这里其余的部分完全按照圣典本文推出。这是依照彼所缘(tadārammaṇa)有分心与根本有分心而说的。这里其余的一切都应当只依圣典本文来理解。在见三法中,由见应断的贪****生起等处,5-2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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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法发趣中也是这样:一切二法的问题解答以及数目的计算,都应当正如圣典中所出现的方式来了解。此外,这里“有因”二法和“与因相应”二法的解答,与“因”二法的解答相同;“是因又有因”二法和“是因又与因相应”二法也是如此;“有缘”二法和“有为”二法也是如此。这个二法应当像有缘二法那样来处理,这样说是因为:正如“有缘”法不能与“无缘”法组合推演,“有为”法也不能与“无为”法组合推演。“有所缘”二法、“与心相应”二法、“与心相杂”二法,解答也都相同;漏聚、暴流聚、轭聚也是如此。因为这三个聚彼此的解答都是相同的。此外二、二法发趣的注释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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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法三法发趣中,以“缘作为因的善法,作为因的善法就由因缘而生起”这样的方式,仅按照列举问题的方式作了简略的说示。而按照“缘作为善的无贪,生起无瞋、无痴”等等的方式本来应当作详说,但这详说按照前面已经显示过的方式,即使不说也能够知道,所以哪怕只就一句而言,也没有说过一个缘。至于这所作的简略说示,应当知道它是这样作的。就是说,把善句与因二法结合起来,在缘分中按照顺和逆两方面,显示了一切可得的缘;而顺逆、逆顺这两种方式以及俱生分等等则没有显示,只是说了“应当像缘分那样来作详说”。在问分中,连问题也没有回答,只三、二法三法发趣解释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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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法二法发趣中,也同样以“缘于善的因法,善的因法****生起,由于因缘”这样的方式,只是以举出问题这一方式作了教说。其中,正如前面把善这一句与因二法配合起来,按照一切缘,在一切门中简略地作了教说,同样,这里是把因这一句与善三法配合起来,按照一切缘,在一切门中简略地作了教说。并且,正如因这一句那样,非因这一句也同样与善三法配合起来,这样就完成了善三法与因二法这一组。接下来,以“与乐受相应的因****法”等等的方式,显示了以受三法因二法为首的二十一个三法二法。这样把因二法与二十二个三法配合起来以后,又把有因四、三法二法发趣的解释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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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法三法发趣中也只是以提举问题的方式简略地作了教说:“缘善的、与乐受相应的法,善的、与乐受相应的法生起,因缘故”。这里,善三法放入受三法等之中,受三法等又放入善三法之中——像这样,正是在三法之中放入三法。凡某一句与另一句配合不成的,就把那一句舍去,只按配得上的部分,显示出一切缘中的各分以及计数的方法;所以这些应当仔细考察本文之后再来理解。正如善三法应当与受三法等配合起来理解,受三法等也应当与善三法配合起来理解;同样,每一个三法也应当与其余的三法配合起来理解。其余的三法也应当与它们配合起来理解。三法三法发五、三法三法发趣解释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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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二法二法发趣中,也只是以问目列举的方式,简略地作了说明:“缘于 是因且有因的法,是因且有因的法因为 因缘而 生起。”这里,因二法已与有因二法等相配,有因二法等也已与它相配。而每一个二法应当与其余的二法相配,其余的二法也应当与它按次序相配。因为这个二法二法发趣,是按照“只把二法放进二法里”这样讲说的。因此在这里应当知道,这是一切二法与一切二法相配。不过圣典的文句是简略的。凡是某一句与某一句不能相配的,就直接把它们一一省略掉,这样来讲说。二法二法发趣的解释完毕。到此为止——殊胜的三法发趣,与最上的二法,二二法二法发趣的解释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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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在,为了显示逆发趣——它因为对善等诸句加以否定、诸法由此成为否定形态而得名——就开始了缘非善法,非善法生起,因缘故这样一段以及后面的内容。这里,缘非善法这一句排除了善法作为缘的情形。非善法生起这一句排除了善法的生起,所以这里应当按照“缘一个不善或无记的蕴,生起三个不善或无记的蕴以及心等起色”这样的方式来解答问题。至于在各个缘中所得到的数目,巴利圣典里已经说过了。那些解答相同的分,也已经在圣典那里显示了。所以这里的一切,都应当先按照前面所说的方式考察巴利圣典,然后去理解。这里是怎样,在二法发趣、二法三7-1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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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在善等诸法中并不否定作为缘的法,而仅就否定缘所生法的善等性质而言,由于诸法的这种顺逆性而得名的顺逆发趣——为了显示它,就开始了“缘善法,非善法生起,由因缘”等等的论述。其中,“缘善法”这句是承认善法具有作为缘的性质。“非善法生起”这句排除的正是善法的生起。所以,解答是按“缘善诸蕴而有心等起色”等等的方式来显示的;那一切都应当查看圣典原文之后好好地辨别。哪一项与哪一项相似,哪一项在哪里可以得到,以及哪些解答在哪些缘中有怎样的数目限定——这一切都已经在圣典原文里显示出来了,所以这里的意义就以圣典原文本身13-1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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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在,为了显示在善等诸法中否定缘法、而不否定缘生法的善等性质,由于诸法具有逆向顺向的关系而得名的逆向顺向发趣,于是开始了依非善法,不善法因缘故生起等等的论述。其中,依非善法这句话排除了善作为缘的性质。不善法生起这句话则承认不善的生起。因为非善就是不善或无记,而以它作为俱生缘而生起的法里没有叫做善的,所以这里的教说是依不善与无记来作的。其中,对“依非善法”这一问的解答,应当按“依不善的一蕴而有三蕴”这样来理解。至于无记法因缘故生起这个问题,则已经用“依异熟无记、作业无记的一蕴而有三蕴以及心等起的色”这样19-2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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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长老以极其清净的信、才智和精进为庄严,具足戒、德行、正直、柔和等众多功德的聚集,有能力深入钻研自己宗派和其他宗派的深奥之处,具备明达的慧,对于分为三藏教法各个部类、连同义注的导师的教法,拥有毫无障碍的智的威力;他是一位伟大的文法家,言辞甜美而高雅,优美动听,因发音器官的完善而轻松自然地流出,说起话来既合乎道理又自在无拘,是论师中最卓越的一位,也是伟大的诗人;他还为住在大寺(Mahāvihāra)、作为上座部传承明灯的那些长老的传承增添了光彩——那些长老的才智稳固地安立在以已证得的无碍解(paṭisam结语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