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色分别章释义
- 色分别章释义
- 像这样,先依心与心所显示了两种阿毗达摩的义理之后,现在开始要显示色,以及紧接在色之后的涅槃,所以说了“到这里”等。
连同各种类别和生起方式:心与心所法具有在三章中依总说、详说、再详说所讲的各种类别,也具有在两章中依转起与结生所讲的生起方式;这些法到这里,也就是通过这五章,已经分别讲完了,所以现在按照次第来讲色。因为,就是“由于”的意思。这是这句话的连读方式。
- 现在为了按照先前承诺过的那样来分别色,先立下纲目,所以说了“列举”等。
简略地标举出来,就是列举。
依一类、两类等来区分,就是分类;果从这里生起,所以叫做等起,指业等能产生色的缘。
眼十法等,就是聚。
以及生起的次第:就是各种色依有、时、有情的差别而出现的次第。
色的列举释义
- 在有执受与无执受的相续中,就具附属成分的界而言,它们广大地出现、显现,所以叫大种(《法集论义注》584)。
或者,魔术师等能展现种种奇特的现象,或展现种种不真实的东西,在他们身上有巨大的奇异或不实,所以魔术师等被称为“大种”(mahābhūta)。
四大种与他们相似:自身并没有青等性质,却能显现青等所造色,所以叫大种。
或者,就像夜叉女等用可爱的容色、形貌等欺骗众生一样,四大种通过显现可爱的女人、男人的形色等来欺骗众生,在它们之中有巨大的不实,所以叫大种。
这也是这样说过的:
“因为广大地显现,或者因为与被称为‘大种’的魔术师相似;
因为以不实欺骗众生,所以被称为‘大种’。”(《词汇明灯》626)
或者,由于广大地显现,所造色依于它们而变得广大,它们本身又是已生起的存在,所以叫大种。
依大种而生起的色,叫所造色。
如果是这样,根据“缘一大种而有三大种”等说法(《发趣论》1.1.53),每一个大种都是其余大种的依止,那么它们不也就成了所造色吗?
并非如此,因为这个名称只确立在唯独依他而生起的色上。
凡是既依取大种、自身又被其他色依取的,
那就不是所造色。
只有那只依取他者、不被任何色依取的,才是所造色,所以大种不会有被称为所造色的问题。
再者,所造色的界定是“依四大种而有的所造色”,所以依三种大种而生起的大种并不是所造色。
- 以扩展的意思叫“地”:就像天然的大地是树木、山岳等的支撑处一样,它作为俱生色的支撑处而显现,意思是呈现出来;地本身就是界,因为它保持自己的特相等,又因为它以非有情、非命者的意义,与身体和岩石中称为“界”的成分相似,所以叫地界。
它使俱生色扩散,或者使它们增长、增大,所以叫水。
它使俱生色成熟,或者以锐利的性质使其余三种大种温热,所以叫火。
它吹动,也就是作为在别处生起的原因,使大种的聚合体移动,所以叫风。
应当了解,这四种依次以坚硬、流动、热、撑胀为特相。
- 眼等的词义前面已经讲过了。
说“名为净色”,是因为它们以四大种的明净状态为因。
它们依次以大种的明净为特相,这种大种由以想看、想听、想嗅、想尝、想触为因缘的业所生起。
其中,先说眼:它在黑色眼珠的中央、面对站立者时显现他们身形影像的地方,约有虱头大小,像油浸透层层棉絮一样遍布七层眼膜;就像王子由分别负责抱持、沐浴、装扮、扇凉的四位保姆照料一样,它由分别负责支持、黏结、成熟、推动的四界给予帮助,被时节、心、食物支持,被寿命守护,被颜色等围绕,并依情况成为眼识等的所依与门而运作;其余部分则称为“具附属成分的眼”。
同样,耳等也依次遍布在耳孔内形如指环、长有细密红褐色毛的地方,鼻腔内形如山羊蹄的地方,舌中央形如青莲花瓣尖的地方而运作;至于身净色,则除去业生火的所在处,以及发梢、毛端、指甲尖和干燥的皮肤,遍布全身其余部分而运作。
即使如此,身净色与其他净色也不会混杂,因为它们的依处和特相都不同。
依处相同的色、味等,尚且因特相不同而不相混杂,更何况依处不同的诸净色呢?
- 因为水界很微细,无法触到,所以说“除去水界、由三种大种构成的”。
虽然冷是可以触到而被把握的,但冷其实就是火。
因为热微弱时就会产生冷的感觉,并没有一种叫做冷的特性。
这一点可以从冷的感觉并不固定看出来,就像河的此岸与彼岸一样。
例如在炎热的季节,站在阳光下的人走进阴凉处,就会觉得冷,而在那里待久了,又会觉得热。
如果水界就是冷,它就应当在同一个色聚中与热一起被发现,但事实上并不是这样,所以可知“水界不是冷”。
有些人说“流动性就是水界,而它是可以触到而被把握的”,应当对他们说:“说流动性可以触到而被把握,这只是诸位尊者的误认,就像对形状的误认一样。”
古人曾这样说:
“触到与流动性共同存在的三种大种,
世人就以为:‘我触到了流动性。’”
“就像触到大种之后,用意识去把握形状的人,
以为‘我直接触到了它’,对流动性也应当这样理解。”
说“名为境色”,是因为它们是五识的对象。
“牛”(go)指诸根,诸根在其中游走,所以叫“境”(gocara)——这是所缘的名称。
这五种依次以作为眼识等的境为特相,或者以撞击眼等为特相。
- 女人的状态,叫女性(《法集论义注》632)。
男人的状态,叫男性。
其中,女性以作为女相(itthiliṅga)、女征(itthinimitta)、女作(itthikutta)、女态(itthākappa)的因为特相;男性以作为男相等的因为特相。
其中,女人的生殖器叫女相。
声音和意向叫女征,因为它们是认出“这是女人”的条件。
不舒展的站、走、坐等举止叫女作。
女人的形态叫女态。
男相等也应当按上面说的方法理解。
但在《义注》里,对女相等的解释与此不同。
论师们把那种解释归纳起来这样说:
“相是手等的形状,征是微笑等;
作是用小簸箕等玩耍,态是行走等。”
说“名为性色”,是因为由它而有(bhavati)“女人”等名称和认知。
它像身根一样遍布全身而存在。
- 既是心,又因为是意界与意识界的所依而是依处,所以称为心依处。
也就是说,它的特相是作为这两种界的所依;它依止于心脏腔内约半捧分量的血液而转起。
这心依处虽然在《色品》中没有说到,但应当从圣典和道理两方面了解它确实存在。
其中,《发趣论》说:“意界与意识界依止哪一种色而转起,那色就以依止缘成为意界、意识界以及与它们相应诸法的缘。”(《发趣论》1.1.8)这就是圣典依据。
道理则应当这样理解:
“欲界与色界众生的这两种界,以完成的所造色为所依,
因为它们的转起随附于色,就像眼识等一样。
“它们并不依止眼等,因为眼等是其他识的所依;
也不依止色等,因为色等在身外也会出现。
“也不依止命根,因为命根担负着另一项作用;
也不依止两种性根,因为没有性根时它们也照样转起。
“所以,那依处是另外的一种所造色,应当这样了解;
因为说出它会打乱依处二法组与所缘二法组的说法体例,
大仙才没有在《法集论》的经文中说到它。”
- 众生凭它而活,所以称为命;正是这命在护持业生色方面起增上作用,所以是根,合称命根。
也就是说,它的特相是护持业生色。
因为对于各自只存在一刹那的俱生色,它也正是以作为它们转起的原因这种方式来随护它们。
这是因为对那些色来说,业并不就是令它们住立的原因,不像食等是食生色等住立的原因那样,因为在那一刹那业已经不存在了。
而这命根连同消化火,遍布整个执受身而转起。
- 做成团块而吞咽,所以称为段食;这是连同它的载体一起说,用来显示食。
而这里称为食色的,是作为支持有根之身的因、流遍全身各个肢体、称为“输送养分者”(rasahara)、作为所吞咽食物之精华的食素(ojā)。
也就是说,它的特相是作为支持有根之身的因,或者说,它的特相是带来以食素为第八的色。
- 由于各以坚硬性等自己的自性而被认知,所以名为自性色。
与生起等相、或无常性等相相伴,所以称为有相。
不属于界限等性质,而是以自己的自性由业等缘所完成,所以名为完成色。
以变坏为自性的是色,与它相应的也称为色,就像“有痔者”“青莲”那样;由于这个“色”字依惯用也用在不具这种自性的东西上,所以再用另一个“色”字加以限定,说为“色色”,就像说“苦苦”那样。
超越界限等性质,以自性而被认知,适合加上三相来观照,所以称为观照色。
- 不被犁划,所以是akāsa。
akāsa就是ākāsa(空);从无生命的意义来说又是界,所以称为空界。
就眼十法聚等各个色聚中的色而言,它以使它们不与其他色聚相混杂的方式起界限作用,或者被它们所界限,或者仅仅是它们的界限,这种色称为限界色。
因为它好像在界限着那一个个色聚。
即使分属不同色聚的色彼此相触,空仍是与各个色相分离的状态,是色的边际。
而它所界限的那些色,本身并不与它接触。
否则那些色就不会有界限,因为它们会变成彼此遍满。
因为不遍满就是不接触。
所以世尊说:“不被四大种所触。”(《法集论》637)
- 以动着的身体使人了知意图,自身也借这身体而被了知,所以称为身表。
以称为有识声音的言语使人了知意图,自身也借这言语而被了知,所以称为语表。
其中,由引发前进等的心所生起的风界,在支撑、维持、移动俱生色的时候,有一种作为协同因的变化;它既不同于晃动的身体的那种晃动,也不同于以此为因的风界,就像举起大石头的人用尽全力抓握时那种用力的变化;这种作为色身晃动之缘而被认知的变化,就是身表。
因为它以晃动的身体使人了知意图。
人们从来没有见过,在不具表的变化的树木摇动等之中,能领会到“他要我做这个”这样的意图。
而在手的动作等之中,紧接着认取晃动的身体之后,它被其间间隔无法察觉的意门速行所认取,因此它自身也借身体而被了知。
那么,手的动作等是怎样凭借表而发生的呢?
回答是:在同一转向的心路里有七个速行,由第七速行所生的风界带着表的变化,得到第一速行等所生诸风界的支持,以作为在另一处生起之因的方式,推动心生色;而由前面各速行所生的风界,只起支撑与维持的作用,帮助它。
就像一辆要用七副轭来拉的车,只有套在第七副轭上的牛,得到套在前六副轭上的牛的支持,才拉动车子;套在第一副轭等上的牛,只起支撑与维持的作用,帮助它们;这里也应当这样看。
这里所说的“动”,其实只是在另一处生起,因为诸法从生起的地方连一根发梢那么远也不会移动。
否则,诸法就不会是没有主动运作的,也不会是刹那性的了。
所谓“是在另一处生起的原因”,应当这样理解:就像与表俱生的诸色,相对于前面诸速行所生的色,在它们立足之处以外的地方生起,同样,表本身也是与那些色一起在那里生起。而在这里,心生色一动,与它相关联的其他色也随着动,就像投进河流中的干牛粪块那样。
由第一速行等所生的诸风界,虽然不能那样使身体移动,却也都伴有表的变化,因为这个人想朝哪个方向前进等,就会出现朝向那个方向的变化。
正因为这样,后面会说意门转向也能生起表。
由发出语言的心所生的地界,与位于字音生起之处的执受色相互撞击,作为这种撞击之缘的一种变化,就是语表。
这里还要说的,应当按身表中所说的方法来理解。
不过有这样的差别:那里说“紧接在把握动摇的身体之后”,这里就应当配合成“紧接在听到所听的声音之后”。
又因为这里没有支撑等,所以“由第七速行所生”等说法在这里不适用。
因为声音正是与撞击同时生起的。
而撞击在第一速行等之中也同样存在。
这里,就像看到高高挂起的牛头、棕榈叶等的形色之后,凭紧接着生起、中间间隔不被察觉的意门心路,把握到牛头等与水相伴的那种标记,于是就知道有水;同样,把握了动摇的身体和发出的声音之后,凭紧接着生起、中间间隔不被察觉、以先前已建立的关联为亲依止的意门心路,就把握到带有意图的变化——这是两种表共通的譬喻。
- 轻快的状态,就是轻快性。
柔软的状态,就是柔软性。
适合工作的状态,就是适业性。
应当理解,它们依次是:像没有病的人那样,诸色不沉重;像充分揉过的皮革那样,不僵硬;像充分冶炼过的黄金那样,顺应身体的各种动作。
轻快性等这三种虽然彼此不相分离,但按各自变化占优势的色来说,它们是有区别的。因为,由对治那种造成迟钝的界的扰乱的缘所生起的色的变化,就是轻快性。
由对治那种造成僵硬的界的扰乱的缘所生起的,就是柔软性。
由对治那种造成不顺应身体动作的界的扰乱的缘所生起的,就是适业性。
- 积集起来,就是积集,意思是最初的积聚;因为前缀 upa 就像在“最初施设(upaññatta)”等词中那样,表示“最初”的意思。
延续,就是相续,意思是连续不断。
其中,从结生开始,直到眼十法聚等生起为止,这期间色的生起名为积集。
在这以后的,名为相续。
只持续各自刹那时长的诸色,由于趋向灭去而衰老,就是老,老本身就是老性;不能以常住、坚固的状态去趋近,所以是无常,无常的状态就是无常性,也就是色的坏灭。
之所以名为相色,是因为它们是依各自的阶段来标示诸法的原因。
- 生色本身:从结生开始,诸色刹那刹那地生起,所以称为生;它以色生起的方式存在,其存续依附于四相续色,因而被认为是色。这生色本身是以积集和相续的方式来讲说的,因为按最初与其后这两种转起行相的差别,为了应度者,把它分开说成“积集、相续”(《法集论》642)。
正因为这样,在解释这两者时,为了表明它们在意义上没有差别,就说:“诸处的积聚,就是色的积集。
色的积集,就是色的相续。”(《法集论》641-642)
这十一类色:是按同类归摄来说的十一种。
- 四大种、五净色、四境、两种性、心色,这些再加上命色和食色两种,共十八种;还有限界色、两种表、三种变化、四种相,这些只是诸色的限界、变化等状态,并不另外由诸缘生起,所以这十种是非完成的。这样,色就有二十八种。
色的列举释义完毕。